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欧盟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(EU) No 10/2011的修订指令(EU) 2020/1245

2021-01-11


欧盟委员会已于2020年9月3日发布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法规(EU) No 10/2011的最新修订指令(EU) 2020/1245,并且从2020年9月23日开始生效。同时,在2021年3月23日之前首次投放市场且符合旧法规的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,允许继续投放市场至2022年9月23日。


 


 (EU) 2020/1245主要对(EU) No 10/2011附件I、II、IV、V作了重要修改,修订要点如下:



  • 修订了附录I授权物质清单

  • 附录II中新增表1“塑料材料和制品迁移物质的迁移限量(SMLs)通用清单”。增加了包括镧系金属镧、铕、钆、铽在内共24项金属(或相应盐类)物质。

  • 附录II中修订初级芳香胺(PAAs)的检出限。对于受REACH附录XVII第43条管控,但未在(EU) No 10/2011列出迁移限量的初级芳香胺(PAAs),每项PAA迁移量不得超过0.002mg/kg;对不受REACH附录XVII第43条管控,且(EU) No 10/2011未列出迁移限值的初级芳香胺(PAAs),初级芳香胺(PAAs)迁移总量不得超过0.01 mg/kg。

  • 修订附录V中迁移试验的条件,新增了试验编号OM0的测试条件(40°C,30分钟),用于室温短期接触(接触时间少于30分钟)。

  • 修订重复使用制品的测试条件。应进行三次迁移试验,每一次的特定迁移结果不能超过前一次,否则视为不稳定材料。对于不稳定材料,即使三次迁移结果都合格,也无法为产品下符合性判定。

  • 增加整机验证测试。选择整机中最苛刻的程序运行,如果发现不合格项,需要确认不符合项来源于哪个材料。用于存储等功能的配件(例如容器、胶囊或垫子)的测试应在其使用条件下进行,并应包含这些部件的存储条件。


 


STC特别提醒,此次修订指令更新的内容繁多。不仅重金属迁移项目增多,初级芳香胺检出限降低,重复使用的制品迁移条件也更加繁琐。特别提醒密胺材质和植物纤维加工制品(即标准中提到的“不稳定”材料),密胺材质在酸性和热接触情况下,特别容易迁移出甲醛和三聚氰胺,而且第二次、第三次的迁移结果容易比第一次更高。